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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破局 寻新章 促进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提出的第20个年头,也是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五周年。站在这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节点回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成效斐然,已成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围绕绿色金融的重磅政策描绘出行业发展的十年目标和路线图。决策层的重视、市场的响应、可持续发展的迫切压力,正汇聚成一股“不得不干”的合力。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超40万亿元,位居全球首位。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发行规模持续扩大,吸引了大量资金流入绿色产业。绿色保险也加速前行,为实体经济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当然,挑战也不容忽视。随着我国在2020年提出“双碳”目标,绿色金融在“快车道”上已飞驰近五年。好摘的果子已经“摘掉”,下一步向何处要增量?全国碳市场作为重要的定价机制,如何更好发挥其市场激励作用?围绕相关问题,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全球绿色发展浪潮下,中国积极践行“双碳”目标,通过碳市场建设、制度倒逼转型以及拓展绿色投融资渠道等多元化的举措,稳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探索国际化路径 发挥碳市场定价引导作用

近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价格持续回落引发关注。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数据,截至6月27日,碳排放配额(CEA)成交均价为74.96元/吨,较去年11月的高点累计下降约三成。

“这一下降是多重因素造成的。”业内专家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马骏看来,履约窗口、配额未收紧等因素综合作用造成本轮碳价下行,碳市场主管部门也担心碳价太高会加重实体经济成本。但更重要的是,只有在较高碳价下才能激励企业采取颠覆性技术进行根本性转型。

马骏表示,以欧盟为例,其碳价曾一度达到约合人民币1000元/吨的水平,这个碳价的信号有助于促进全球绿色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我国在关注较高碳价对控排企业产生压力的同时,应该考虑碳价稳步上升对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科技的意义。在当前的碳价水平下,我国还缺乏足够的激励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成本较高的绿色技术研发与应用。“例如,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的成本较高——如碳价在100元/吨左右徘徊,难以激励企业应用相关技术;可能只有当碳排放的成本更高,此类技术才能够实现商业价值。当然,这是一个过程,并非要求一步到位。”马骏说。

对于全球碳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马骏表示,碳市场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可划分为强制性的全国碳市场与自愿碳市场,二者均需在未来迈向国际化,但面临的挑战有所不同。其中,强制碳市场因涉及各国定价权,敏感性较强,部分国家不愿将定价权交予外部力量,导致市场间相互隔离,短期内难以解决这一问题。

在马骏看来,相较而言,自愿碳市场实现一定程度互联互通的可能性更高。一方面,其规模相对较小,远不及强制碳市场,开展跨境交易对整个市场和经济活动的冲击相对有限;另一方面,自愿碳市场的价格在全球范围内都比较低。多数国家自愿碳市场的定价主要取决于碳信用产品的质量、透明度和买家对产品的认知度。从这一角度出发,自愿碳市场在不同国家间存在较强的共性,具备一定的互联互通基础。

此外,不少国家也愿意通过跨境交易来帮助本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目标(NDC)或从其他国家获得气候资金,这些国家之间有较强的互联互通的合作意愿。马骏建议,可考虑由中央授权香港、澳门,与其他国家签订《巴黎协定》第6.2条框架下的碳信用合作协议,开展自愿碳市场互联互通试点。

以NDC和信息披露为抓手倒逼转型进程

此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于联合国气候变化贝伦大会前,宣布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这一举措将有力推动地方及市场主体加速转型。”马骏表示,此前,部分地方和企业对转型缺乏紧迫感,认为只需在“双碳”目标前完成即可,而NDC的出台将改变这一状况——国家宣布NDC后,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均需落实相关要求,编制转型行动计划就会成为必选项。在此推动下,金融机构的转型金融服务也需加快步伐,以匹配企业转型需求,避免因服务能力不足错失机遇。

与此同时,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同样关键。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被业内人士视为中国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标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其“拉开了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序幕”。随后,在2025年1月,国内三大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当前,财政部制定的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披露框架已形成,但尚未强制执行,仅为自愿遵循的框架性准则。”马骏建议,应进一步明确落实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时间表与路线图,规定哪些企业必须在特定时间点披露相关信息。“要有效提升我国本土ESG信息披露的水平,监管政策应该发挥倒逼的作用。”马骏表示,后续相关部门推出的准则应该与财政部的基本准则保持一致,并在此基础上细化内容,明确强制条款及特定数据的强制披露时点,形成自洽、完善且具强制性的准则体系。

加速制定转型金融标准 拓展多元化绿色融资渠道

在近日举办的2025绿金委年会上,推动转型金融发展成为多位业内人士共同提到的话题。《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编制了4个行业(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农业)的转型金融目录,还有7个行业正在编制。部分地区也主动编制并发布了转型金融目录,如浙江省湖州市已经发布第二版转型金融目录,即将发布第三版。

在马骏看来,发展转型金融首先需要解决一个基本问题——如何界定转型标准?如果缺乏清晰的界定标准,转型金融活动可能会出现“洗绿”“假转型”等风险,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并进一步打击金融机构参与转型金融的积极性。

除了标准制定外,马骏提出,我国已有的转型金融产品以转型金融相关的贷款和债券为主,属于债务类融资工具,如转型贷款、转型债券、可持续挂钩贷款等。相较而言,股权类和保险类转型金融工具较少。

在实践中,许多转型企业有借助股权类转型金融工具扩充资本金的需求。应支持股权类基金的发展,包括政府产业基金、专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等参与转型金融,设立“转型基金”,对一些高质量的转型企业进行投资,可以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试点。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已经开始考虑推出股权类转型金融工具,包括“转型基金”等产品。

马骏坦言,当前绿债市场存在流动性欠佳等问题。“一方面,银行持有大量绿债且常持有至到期不交易,导致流动性偏弱;另一方面,绿债基金和ETF产品较少,若数量充足,其频繁买卖可提升流动性。此外,绿债的总体规模仍然有限。未来,绿债市场继续扩容之后,流动性自然会提升。”马骏表示。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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