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发改委出台《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 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根据其解读,文件提出自治区不再统一分解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为预期性指标,可依据本地区经济增速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能耗总量目标。
一图读懂
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优化能耗双控目标管理
1.优化能耗强度目标设置。
自治区对各地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
2.完善能耗总量指标分解方式。
自治区不再统一分解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为预期性指标,可依据本地区经济增速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能耗总量目标。
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
3.实行能耗总量评价考核激励政策。
4.落实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
5.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
6.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
统筹实施评价考核和监测预警
7.调整能耗双控评价考核方式。
■统筹考虑经济形势及跨周期因素,优化对各地区能耗双控考核频次。
8.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方式。
实行能耗双控“月监测、季调度、半年通报”工作机制,增强监测预警的灵活性。
规范“两高”项目管理
9.充分评估论证把关。
■对不符合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置换、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0.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
■对经过评估论证确有必要建设的“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各项节能要求。
分类保障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11.优先保障优质项目用能
12.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用能。
13.有效化解新上项目能耗强度影响。
14.充分保障高能效低强度企业用能。
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
15.严格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审查。
强化新上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评估。
工业生产性项目增加值原则上采用生产法计算,其他项目增加值原则上采用收入法计算
16.认真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核减政策。
新建项目中使用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部分的能耗,原则上不需要落实能耗替代和能耗指标。
17.强化节能审查与地区能耗双控目标联动。
加强能耗双控年度评价和中期评估结果运用。
18.落实不需办理节能审查的项目政策
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
19.推动已批复项目加快开工建设。
20.严格项目节能验收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成试生产之日起6个月内,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21.加大节能监察力度。
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健全节能激励约束机制
22.加大淘汰改造激励约束力度。
加大对企业节能降碳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支持力度。
■对未按期完成节能改造、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用能项目依法推动淘汰退出。
23.严格落实节能电价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政策。
■严格执行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政策。
文章来源:北极星大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