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两高”项目划分标准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张春生建议,优化“两高”政策,让企业更好对标提升,更好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实施。
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明确:“‘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春生介绍,近两年,多地陆续出台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行动方案或相关文件。但是,各地对“两高”项目划分标准不太一致。比如:上海明确“两高”项目范围包括煤电、石化、煤化工、钢铁、焦化、水泥、玻璃、有色金属、化工、造纸等10个行业;河北提出“两高”项目范围为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江西则暂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等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为“两高”项目。
“有些地方还缺少‘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或者目录划分不够细化全面,针对‘两高’企业的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项目,地方政府部门需要较长时间识别论证,或者简单归入‘两高’项目处理,影响相关项目能评批复和实施进度。”张春生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统一的指导性意见或者细则文件,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完善“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将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等不具备“两高”性质的项目排除在“两高”政策限制之外。
张春生表示,一些企业可能属于煤炭、石化行业,但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温热等资源发电自用,本质上属于节能减排范畴,与传统意义上能源消耗发电有很大区别,应该予以区分,并放宽有关政策限制,“建议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项目支持力度,满足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需要。”
针对一些大型项目,有些地方对项目能耗的使用周期有规定,如要求“两高”能耗产生时间必须与项目建设完成在同一个“五年计划”周期,否则要用到下一个“五年计划”期内的能耗指标。“但项目的建设周期往往在2年至3年,很可能不在同一个‘五年计划’期内,这些规定会对项目的落地带来较大影响。”张春生说:“希望‘两高’项目能耗管控更加灵活,国家相关部门指导地方政府结合产业行业实际,保障企业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文章来源:同花顺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