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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资金将流向节能降碳项目

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明确了节能降碳项目可以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具体规定,如对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多位受访人士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我国节能降碳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降低了企业的财务压力和投资风险,将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向节能降碳项目,推动相关行业的绿色转型。

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节能动力

“该《办法》向全社会释放了极其明确信号,尤其在国家层面,已经充分认识到发展零碳能源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不可或缺,特别是在当前电气化难以脱碳的领域,生物质能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工业蒸汽、商业用热、船用燃料、航空燃料、商用车燃料和大型施工机械用能等。”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兼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张大勇告诉记者。

记者注意到,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等关键行业的节能降碳项目被给予重点支持。

为何这些行业被列为重点?“我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8个重点行业,这些行业碳排放量占到了总排放量的75%左右,减排空间大。”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财税贸易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韦福雷告诉记者,通过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节能降碳改造,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显著降低碳排放。

记者了解到,在建筑领域,比如建材在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经济激励措施不足、绿色金融未能有效融入等问题。

“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要使用更好的建材,会导致投资的增加。但是从建筑的全生命周期看,超低能耗建筑的投入产出比明显高于传统建筑,5—7年便能收回在建设环节增加的成本。”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秘书长吴景山说,“而此次《办法》的发布,可谓正当其时,将极大地激发出企业的积极性。”

同时,《办法》还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进行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项目,供热基础设施的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提升,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的节能改造项目。

严格审核防止资金挪用

《办法》显示,在支持资金上,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按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其他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控制,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

那么,未来该如何用好这些资金?

在韦福雷看来,首先要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办法》中明确,资金应主要用于支持高能耗行业的节能降碳改造、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在严格项目审查与监管方面,多位业内人士提醒到,一定要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节能降碳项目,防止企业对资金挪用和滥用。

“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一定要慎之又慎,确保项目符合节能降碳的目标和要求,具备经济可行性和技术先进性。”韦福雷告诉记者,同时,通过绩效考核机制,评估项目实际节能降碳的效果到底如何,从而确保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

山西省能源局节能和科技装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资金应该优先支持那些技术成熟、节能效果显著、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同时适度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以及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突出的地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倾斜。

要发挥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办法》表示,要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紧紧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统筹安排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坚持“一钱多用”,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项目。

那么,企业如何将这些资金的效益发挥到最大化?在山西省能源局上述负责人看来,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和要求十分必要,同时一定要选择符合自身发展需求且具备节能降碳潜力的项目。另外,在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尽量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谈到“一钱多用”,韦福雷强调,一定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比如,企业应将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进行合理配置,严格控制成本,通过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效益最大化。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体系,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项目梳理推进。”

此外,还有业内专家提醒,节能减排项目应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相契合,最终确保资金投入能够带来最大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文章来源: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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