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政策导航  浏览(270) 

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以及《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常州市碳达峰工作,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高质量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高起点打造“两湖”创新区,妥善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绿色变革,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速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绿色发展的新成效不断激发新质生产力,确保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分类施策。强化全市统筹部署,确保在达峰时间和降碳空间上实现全市通盘谋划、兼顾发展。先立后破、分类施策,科学谋划组织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碳达峰行动。

节约优先、提高能效。贯彻节约优先方针,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协同推进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着力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增强能源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双轮驱动、协同发力。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化政府规划引领和政策协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动能耗、排放要素合理流动,产业有序转移,产能优进劣汰,建立健全节能降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内外畅通、共建共享。抢抓碳达峰战略机遇,有效统筹国内外资源,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三角协同发展,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服务、模式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为推动绿色发展凝聚更大力量。

防范风险、安全降碳。立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实际,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上稳步推动传统能源逐步退出,正确处理碳达峰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稳妥有序推动碳达峰,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转变的机制初步建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常州建设初见成效。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林木覆盖率达到26.7%,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

“十五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美丽常州建设展现全新面貌。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为确保按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深入开展产业绿色提质升级、节能增效水平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城乡建设低碳发展、交通运输低碳转型、低碳循环发展引领、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低碳社会全民创建、各地区稳妥有序达峰等“十大行动”。

(一)产业绿色提质升级行动

推动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有序退出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力争实现部分重点行业率先达峰,高标准建设长三角产业中轴。

1.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十链突破、百企领航、千景应用”工程,重点围绕10大先进制造业集群、28条重点产业链,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实现大中型企业关键装备核心工序“数控一代”全覆盖和关键环节互联网应用全覆盖,以数字技术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转型和生态化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不断培育壮大以八大高成长性产业链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示范建设新能源省级融合集群,努力争创新能源国家级战新集群,助力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项目准入。提升能耗准入标准,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控制新增项目用能水平。加快存量提升。加快存量产能改造升级,坚持控制增量与做优存量相结合,提升行业集中度,改善产品同质化现状,实现行业资源高效配置。实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行业整治。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压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危污乱散低”治理探索实践,制定电镀、涂料、铸造、印染等重点行业整治方案,以低端产能的腾退为城市产业新赛道拓展空间。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领跑行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重点工业行业碳达峰。钢铁行业方面,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高炉炉顶均压煤气回收、铁水一罐到底、薄带铸轧、铸坯热装热送、智能化能源管控等技术推广,探索富氢富氧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等低碳技术与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商用密码、数字孪生等信息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持续推动钢铁产品提档升级,依托中天钢铁、东方特钢、宝润钢铁等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发展高性能和专用特种优质钢材。完善废钢回收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废钢加工标准化和产业化。大力支持电炉短流程工艺发展,到2025年全市短流程炼钢产能占比提升至20%以上。化工行业方面,合理控制总量规模,实施重化工业整治提升工程,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推动过剩、低效产能清退。加快推动化工产业布局集约化、产品高端化、生产智能化、安全本质化。鼓励园区外企业入园进区,充分发挥化工园区的产业载体功能,重点提升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集聚集约功能。(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增效水平提升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不断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构建能源节约型社会。

1.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坚持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科学分解能耗增量和能耗强度目标,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开展碳预算制度建设试点,探索碳预算与区域规划、产业规划、重大项目前期计划联动,实现碳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进一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严格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和地方标准。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用能预算管理,探索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评试点。(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深入挖掘各领域节能潜力,持续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措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作,分行业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节能降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行动,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推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传统行业老旧设备更新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提升企业园区综合能效。强化工业园区用能管理。引导化工、印染等行业生产企业向园区转移,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共建共享能源等基础设施。在工业园区因地制宜推广集中供热供气、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充分释放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发展长输供热项目,有序替代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深入实施园区节能提升,推广能源梯级利用、多能互补、智慧园区等节能降碳技术。强化大型企业能效引领作用。支持大型企业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推进节能提效工艺革新和数字化、绿色化转型。鼓励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引导能效提升。(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坚持安全降碳原则,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1.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协同并举,加快溧阳市高新区杨庄村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华电江苏常州郑陆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创新光伏融合发展模式,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0万千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在工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等用电量大、消纳条件好且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分散式风电建设,助力关联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结合农村能源革命,利用农村地区零散空闲土地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赋能乡村振兴。加快《常州市陆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全面梳理我市风力资源、合理布局风电项目。积极探索氢能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推动实施广达热电关停,鼓励大型煤电机组扩大供热范围,现有供热机组15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布局燃煤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鼓励燃煤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引导存量燃煤电厂向绿色智慧、综合复用方向转型,建设环境友好型的现代智慧电厂。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合理调控油气消费结构。有序控制成品油消费增速,加快油品利用场景向电能利用场景转变。依托常州市金坛盐穴储气库等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推进天然气储气能力提升。(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低碳发展行动

着力构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体系,创新规划、建设、运营各环节绿色低碳发展实施路径,加快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全面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城市建设绿色转型。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城市生态、景观和通风廊道,统筹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加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社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为发展路径,坚持“留改拆”并举,杜绝大拆大建。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以上。争创省级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在“两湖”创新区、高铁新城等重点区域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创建,积极推动能源供给清洁化、产业发展绿色化、交通出行电动化、城市建设节能化,积极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绿色制造体系、低碳经济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重视绿色设计引领。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建筑方针,将绿色低碳、经济合理、舒适自然、传承文化、彰显风貌的设计理念贯穿于项目全生命周期。大力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试点项目设计、施工、运维阶段的集成应用,引导设计单位采用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多专业协同设计,促进集成化设计水平提升。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鼓励积极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低碳转型行动

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聚焦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装备升级、绿色出行等重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打造绿色低碳的长三角交通中轴。

1.深化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全力推进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等通道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城际交通网络体系,强化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和城市交通等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高效衔接,全力推进长三角交通中轴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化提升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等资源,加大岸线、锚地等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加快构建高效联运体系。加快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大力推进铁水联运,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支持企业探索常州港—上海港“陆改水”集装箱运输和常州—上海港“海铁班列”集装箱运输模式,打造上海港苏南(常州)集装箱集散中心。到2025年,集装箱铁水联运比重进一步提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低碳高效装备和设施应用。加快运输工具低碳转型。大力实施“绿色车轮”计划,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规模。全面淘汰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新增和更新轻型环卫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市区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国家排放标准,加快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常州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低碳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构建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体系,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争创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

1.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工业废弃物管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推行一般工业污泥电子联单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全面摸底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实施分级分类整改,推动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实行安全分类存放,督促贮存量大的企业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逐步消除存量废弃物。在武进区雪堰镇夹山、新北区滨江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围绕产业特点,鼓励废弃物产生、利用单位点对点定向合作,推动高值固废在企业内、企业间梯级利用和交换使用。完善农林废弃物收集网络。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尾矿、粉煤灰、化工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产业与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等产业耦合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绿色建材目录。鼓励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地、环境治理、回填等领域利用工程渣土,促进尾矿、冶炼渣中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和清洁利用,推进常州市新北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切实强化低碳领域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助力建设长三角创新中轴与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1.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发挥科教城“创新之核”的辐射引领作用,构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协同创新体系。研究制定常州市科技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采取“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方式,强化高效碳捕集、低碳零碳负碳排放、变革性能源等领域前沿技术的超前部署。推进低碳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围绕碳达峰目标需求,积极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在绿色低碳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研发。依托智能制造龙城实验室、长三角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南京大学未来技术创新研究院、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低碳领域重大创新载体,聚焦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加快低碳零碳负碳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积极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布局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项目。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能源互联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等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攻关,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低碳核心技术。(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积极争取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政策支持,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低碳零碳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落实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大力推广“苏碳融”“环保贷”“节水贷”等特色绿色信贷产品,鼓励对“常绿分”等绿色评级较高的企业提供“常绿贷”信用贷款产品,加快创新水权、用能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推动各类碳减排支持工具有效落地。(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税务局、人行常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碳交易市场化机制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加强全市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要求行业范围内的重点排放企业按期全部进入碳交易市场,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主动适应碳定价等市场化机制。鼓励各类主体自主自愿地采取额外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有序推进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参与市场交易。深化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合作,积极打造碳管理体系示范城市,共建长三角碳管理体系研究院,推动各类碳交易产品和碳金融服务创新。(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常州新能源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统计监测监管能力

进一步完善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测算体系。加快推进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同步提升温室气体排放监管能力,定期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区域温室气体排放底数及变化情况。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为林业碳汇工作提供相关基础支撑。加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数据审核,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全市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工程、发布重要数据。市发改委要牵头抓总,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形成工作合力。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实施方案、支持政策、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积极构建市级“1+1+N”政策体系,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调度。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要及时做好相关的方案制定、协调落实、监管服务和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各专项行动高效推进。(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评价

根据省碳达峰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评价,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各辖市区年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监测评价,加强监督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未完成碳达峰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地区要加强问责,对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章来源:北极星大气网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