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的系统部署,是全面绿色转型的顶层设计文件。《意见》突出了“全面”二字,但也因地制宜地提出了求同存异的措施;阶段目标明确,而且量化指标清晰;在五大领域三大环节中提出了具体指引;强化了保障全面绿色转型的政策体系与国际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截至2024年6月,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但我国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此外,全球绿色转型进程面临波折,环境和气候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绿色贸易壁垒升级。
全面绿色转型因地制宜求同存异
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独木不成林。《意见》指出,要坚持全面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
但我国幅员辽阔,产业众多,各地区资源禀赋与战略定位不同,各产业发展阶段与结构相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强调,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注重处理好四对关系:一是发展和减排的关系,二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三是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四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意见》一以贯之,实事求是地提出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探索;也要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阶段目标明确且量化指标清晰
《意见》针对2030年和2035年提出了阶段目标,量化指标主要集中在2030年。2030年也是我国宣布的碳达峰关键节点,对落实国家承诺意义重大。从具体指标看,主要集中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交通运输、固体废物和资源利用等方面。
《意见》明确,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主要任务覆盖五大领域三大环节
《意见》指明了主要任务覆盖的五大领域: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交通运输和城乡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以能源领域为例,2023年,我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9.2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7亿千瓦,占发电装机总量的58.2%。清洁能源发电量约3.8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为39.7%,比2013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左右。十年来,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增量一半以上,中国能源含“绿”量不断提升。过去十年里,能源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约39万亿元,显著拉动了上下游产业链及相关产业的投资增长。其中,新能源、水电、核电、输变电、新型储能等领域技术创新快速发展,推动了新能源产业成长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支柱。
《意见》强调了三大环节:全面节约、消费模式和科技创新。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创新示范推广。
以绿色生活方式为例,2023年,农村地区户用光伏规模达到1.2亿千瓦,涉及农户超过550万户,每年可为农户增收110亿元,增加就业岗位约200万个;2023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近80%,全国充电基础设施从不到10万台增加到近860万台。交通行业的绿色转型也成效显著。中国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2023年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较2013年下降约19%。深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构建完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在城市客运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机动车排放标准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
健全绿色转型政策体系与国际合作
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我国已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此次《意见》突出了六个政策方面:财税政策、金融工具、投资机制、价格政策、市场化机制和标准体系。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鼓励银行在合理评估风险基础上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发展绿色保险。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
财税、金融、投资等相关政策将激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转型,弥补绿色发展巨大的资金缺口;丰富转型发展资金来源,一定程度上降低绿色转型的成本;最终实现投资结构的优化,培养经济社会绿色投资偏好,更好地支持绿色转型,特别是相关创新技术的应用。价格、市场和标准体系将更好地促进我国绿色资产与国际资本对接,进一步扩大转型发展机遇,在资产资本交流的过程中,有力推动国际社会共同的绿色转型发展。
在绿色转型的国际合作方面,《意见》指出要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拓展多双边对话合作渠道,加强绿色投资和贸易合作,加强绿色技术合作,加强绿色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
以能源合作为例,2023年中国能源转型投资达6760亿美元,是全球能源转型投资最多的国家。中国持续扩大开放合作,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核电、水电、新能源等一大批标志性项目接连建成投产,2023年出口风电光伏产品助力其他国家减排二氧化碳约8.1亿吨。中国新能源产业不仅丰富了全球供给,缓解了全球通胀压力,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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