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 132 号令)第132号《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经2010年7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局
本标准是对GB/T1028-1989《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的修订。根据我国工业余热资源利用情况,对原标准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本标准规定了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术语定义、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电石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装置的能耗控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 132 号令)第132号《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经2010年7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是对GB/T1028-1989《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的修订。根据我国工业余热资源利用情况,对原标准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本标准规定了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术语定义、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电石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装置的能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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